南宁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 社区工作者报名条件

  • 作者:月亮湾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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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常住在城市的人,相信对社区工作者不会陌生。我们经常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的工作活动范围基本就是在社区里走街串巷,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但是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社区工作者,因为社区工作者,要经过公开招考的程序,合格后才能录用。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走进社区工作者,看看要成为社区工作者需要哪些条件以及南宁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南宁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

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按职位分类计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按7:3比例)。基本工资2000元/月,工资按月计发(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实际工作的当月发放。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当月15日前报到上班的,给予一个月的工资,16日后报到上班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15日前离职的发给半个月的基本工资,15日后离职的发给当月的基本工资。当月考核合格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总和。

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区委组织部和城区民政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政策,适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每月补贴1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每月补贴200元。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评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励工资制度。平时考评结果核定为合格的发放绩效工资,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结果核定为优秀档次的奖励本职位类别一个月基本工资。

二、社区工作者报名条件

社会工作者考试需要符合一定的学历条件和工作条件。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应当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平等的沟通关系,维护服务对象权益,倾听服务对象诉求,尊重服务对象选择,保守服务对象隐私。民政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并为用人单位提供查询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的信息服务。在社会工作职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登记机关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三、社区工作者属性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当前,在很多省市都已开放了针对社工岗位定向招考进公务员和事业编的渠道。北京2019年的招考计划要求:具有北京市户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近5年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大专学历的,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社区工作者,应由所在街道(乡镇)进行组织推荐。不过,对于全市3万余名社工而言,选拔进公务员或事业编队伍可谓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功上岸如凤毛麟角。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南宁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以及社区工作者报名条件等内容,相信大家对我们的社区工作者有了更多的了解。社区工作者待遇其实并不高,也没有任何编制。但是他们在为社区管理上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可以说是社区的左膀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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