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职场问答

  • 为什么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隆安大多是合伙制,而非公司制的?

    13*******95
    2022-12-02
    3个回答
    258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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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已有 3人回答

  • 13*******99 2022-12-02
    无论商人最初是因为懒还是没文化,而开始寻求外包,都恰恰形成了他copy and paste利润的第一步。而手艺人呢,自己就是自己唯一的资产。律师睡觉吃饭的时候没法bill 他的hours,但是商人在睡觉吃饭的时候,他的工厂、他的门店、他的网站还依然在为源源不断地创造着revenue,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不停歇。而这种财富的创造,和商人本人的肉身却关系不大——既然他睡着的时候这台财富机器没停下,那他死了也不会停下。这种时候,公司制就比合伙制显得更合适。手艺人因为靠肉身赚钱,所以基本都是劳碌命。 不过现在一些跨国律所的非诉讼业务有公司化的趋势。非诉讼之中尤以证券业务(ipo和发债)最适合公司化。因为这些业务的工作流程固定,工作量大但相对法律技术要求不高,最适合流水线化。既然可以流水线化,那就有突破传统诉讼律师“外包不能”的可能。前店(拉客合伙人)后厂(干活合伙人+授薪苦力)模式已经在成型。但由于职业的天然属性,加上手下人毕竟不是富士康的厂妹那样易于替代,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趋势就算顶天了也是有限的。
  • 18*******52 2022-12-02
    而手艺人,其成长往往是师徒传承式的,其经验需要在每一个个案中改进,其竞争力不能大规模复制,严重倚赖个人的经验和名声。 不仅如此,手艺人在职业入门阶段需要巨大的时间成本投入—— 法律人相对其他行业有更重的名校情节,有最艰难的职业资格考试。注意观察就能发现,所有师徒传承的手艺人行业都有折磨新人的传统,其意义除了训练心性外,就是要让入行者形成巨大的沉没成本。 手艺人思维造就了相当的竞争壁垒,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为已经在行业内的人筑起了高高的城墙和护城河。用我爷爷的老话,叫”荒年饿不死手艺人“。但这个壁垒是双刃剑,保护了自己的同时也阻止了手艺人大规模复制他们的利润。
  • 13*******95 2022-12-02
    我读了上面的回答,思路基本都是法律人思维,我来试着从商人角度谈谈这个问题: 先打两个粗暴简单的比方: (i)给一个有三名股东的优质公司注资1个亿,一年后变成1.5个亿,给人均创收100万的三个律师1个亿,一年后只是(3×100万)+(1个亿及其利息)罢了; (ii)给这家律所增加10个同样优秀的律师,整个律所创收变为(3+10)×100万,但你给那家公司通过拆分股票增加10名股东,公司的业绩不会有任何改变。 以上作何理解?人合要注入的是人(合伙),资合要注入的是资(公司),如是而已。 这个问题到这里就算答完了。但这个问题牵涉到了个行业的一个核心特征,所以我想再深入说说。 除了其他回答里提到的税收、风险规避以外,一定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使得律师会计咨询职业选择了合伙制而不是公司制。而这个深层原因,我认为来自于专业人士的一个共同特点,这个特点我概括为四个字:“外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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