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职场问答

  • 疫情期间不能正常上班工资应如何计算?坐标大新

    13*******77
    2020-08-04
    3个回答
    328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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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已有 3人回答

  • 13*******73 2020-08-04
    因为国务院在疫情初期延长了春节假期至2月2日,(原来的放假计划是到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周六)、2月2日(周日)上班),所以2月1日至2月2日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休息。上班得给加班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2月3日至2月9日,除少数省份有明确规定外,因为国家没有强制命令,均为灵活安排工作期间,视为工作日。



    对于明确说明是延迟复工的(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广东等),此期间工资待遇,根据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复工的企业,因为2月3日到7日不属于法定假期,属于正常上班,没有双倍工资。2月8日-9日上班,属于休息日加班,应付2倍工资。



    对于没有明确说明是延迟复工的,应按照工作日进行考勤。
  • 15*******56 2020-08-04
    复工前一天的工资支付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正常劳动的,参照支付规定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 15*******08 2020-08-04
    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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