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北部湾公证处待遇 公证处工作内容


公证处是国家事业单位之一,在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公证处,为一些需要公正的事项进行公正,为当地的居民提供了便利。也许大家对公证处这个地方比较陌生,因为生活中除了一些必要的事情,大家是很少接触到它的。不过在现实中倒是能够常常见到。比如说实行婚前财产公证,在资产等方面做公证等等。公证处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主要办的事情就是办理各种法律意义上的证明。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机构。那么在南宁北部湾公证处待遇怎么样呢,那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南宁北部湾公证处待遇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餐补+年终绩效。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餐费补贴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这个薪资待遇在南宁还是很不错的,很多人都很想到南宁公证处工作。

二、公证处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市普及法律知识常识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法治宣传工作规划,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3、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以及全市公证、律师系列职务资格评审管理等工作。

4、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6、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戒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等工作。

8、管理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9、协助管理县(市、区)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三、南宁北部湾公证处简介

南宁市北部湾公证处,是经司法部核准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作制公证处。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共同发起成立,自主开展业务,实行民主管理,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营的一家非营利性公证机构。

北部湾公证处公证业务范围涵盖:国内民事公证和经济公证、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公证法律事务。充分发挥公证机构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社会服务职能,通过办理证据保全、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广西的经济建设和对外交流做出积极贡献。

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公证处的招聘信息,一起看看吧: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南宁北部湾公证处待遇的全部内容,除此之外,小编还简单介绍了公证处的公正事项以及公证处的基本招聘条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公证处的存在对于一些事件以及事情的真实性做了一公正,对于其后续解决是十分有帮助的,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南宁北部湾公证处的内容,欢迎访问桂聘APP。


*此图文内容为非商业目的之用的采编、转载、分享,版权属其著作权人所有。若侵犯了您的正当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标签:

上一篇:桂林房产中介工资多少钱 房地产中介工作内容

下一篇:南宁工商银行柜员待遇 银行柜员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