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产假工资待遇 产假时间规定如何
- 作者:饮冰
- 更新日期:
- 阅读:1013
大家好呀,今天我们来和小编一起了解南宁产假工资待遇的相关内容。说到南宁,想必广西的小伙伴们都不陌生吧。而说到产假大家也是比较熟悉的,因为我们都知道现在人类需要繁衍,作为生孩子的一方也是比较辛苦的,因为生孩子的时候要补充各种营养,还要避免各种事情,所以说也产生了产假,产假对于孕妇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有相关产假的待遇。我们今天就围绕着南宁产假工资待遇的内容来展开,一起了解相关的情况吧。
一、南宁产假工资待遇
按照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在特殊时期的女员工不但用人单位不可以开除,还需要给产假,并且产假期间工资照样发,如果用人单位开除孕期之间的女员工,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女员工的工龄计算赔偿方式。在这里提示一下,社会保险大家一定要按时缴纳,否则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二、产假时间规定如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各地在通过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对女职工产假及相关待遇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规定,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修改的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三、南宁薪资待遇怎么样
南宁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广西南部,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广西政治、文化和教育中心,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也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国家“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 南宁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同时也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南宁薪资待遇怎么样呢?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到的与南宁产假工资待遇相关的内容啦,希望对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哦。我们都知道孕妇都是比较脆弱的,所以说在怀孕期间要休息,所以说也产生了产假,这样子对孩子对妈妈也是比较好的。想了解更多南宁工作相关的内容的小伙伴,也可以到桂聘网去看看哦。
*此图文内容为非商业目的之用的采编、转载、分享,版权属其著作权人所有。若侵犯了您的正当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桂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