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住院期间的待遇
- 作者: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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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呀,接下来的这篇文章小编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有关广西职工住院期间的待遇的内容的哦。大家有没有在上班期间因为住院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经历呢?很多单位一般来说在员工住院期间都是有相应的待遇的,那么,对于广西来说,职工住院期间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呢?相信点进这篇文章的小伙伴一定很好奇吧,感兴趣的小伙伴千万不要错过下面的这篇文章哦,现在就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一、广西职工住院期间的待遇
国家没有相关的待遇规定,但是又用人单位需要正常给职工开工资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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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住院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三、职工住院期间工资有哪些原则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篇文章的内容到这里就差不多结束啦,相信大家已经对广西职工住院期间的待遇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除此之外,小编还和大家分享了职工住院期间工资如何计算以及职工住院期间工资有哪些原则的有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大家想知道更多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去桂聘网看看哦,我们下次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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