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村医待遇 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
- 作者:小话梅不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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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小伙伴们大家晚上好呀!今天小编想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崇左市村医待遇。在一些比较偏僻的乡村,如果村里有人生病往往会来不及送去医院,特别是在夜晚的时候,所以在农村一般都会有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就住在村里,如果村里有人突然生病乡村医生还可以上门看诊。但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差距,很多医学生毕业之后面对选择会比较艰难,毕竟住在农村会有很多不太方便的地方。那么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乡村医生的待遇吧!
一、崇左市村医待遇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要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原则上将(年人均服务经费59.41元)40%的工作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乡镇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开展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结算挂钩。
根据健康扶贫实际情况,在新增经费中适当增加核定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额度。
2. 基本药物补助经费
2014年,国家财政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
3. 发放养老补助,逐步提高公卫补助标准
对目前在村卫生室村医岗位工作、在农村连续服务满10年且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在退出村医岗位后按照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养老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40%。
在落实好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基础上,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
4. 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每年3000元
重申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每年30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每年1500元,市县财政补助每年1500元),让村医切实有归属感、责任感、获得感,进一步稳定村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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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
1、建立完善村医保障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医生保障制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财政、村医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使村医实现老有所养。为村医购买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降低职业风险,解决后顾之忧。
2、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对口支援、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村医的教育培训,逐步把村医培养为农村地区留得住、实用型的全科医生。卫生主管部门、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指导、管理考核,不断提高村医队伍整体水平,满足基层群众的看病需求。
3、逐步提高村医待遇。实行村医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工作量相挂钩,由主管部门考核确定,并建立随工龄增长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村医奖惩机制,明确职责、严格奖惩,更好地调动村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退出村医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生活标准逐步提高。

三、乡村医生退休后补贴政策
(一)连续从业年限满10周年以上(含10周年)20周年以下(不含20周年),且年龄达到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的离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二)连续从业年限满20周年以上(含20周年)30周年以下(不含30周年),且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的离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三)连续从业年限满30周年以上(含30周年),且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的离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4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四)现注册在岗的连续从业年限满10周年以上(含10周年)20周年以下(不含20周年)、20周年以上(含20周年)30周年以下(不含30周年)、30周年以上(含30周年),且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申请离岗的,在办理离岗手续后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元、300元、4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五)领取养老生活补助的离岗乡村医生,不再享受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和其他政府财政补助(经批准延聘的除外)。

今天小编关于崇左市村医待遇、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以及乡村医生退休后补贴政策的相关分享就到这里啦!上面千条线,落地一根针,希望和乡村医生有关的政策可以按照流程实施下来,希望政策可以保障乡村医生的基本生活,让他们的付出被看到,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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