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的城乡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 作者:莓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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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人现在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问题了,不少的人现在有些头疼脑热都会想着去医院检查检查,以避免出现较大的意外。并且,现在国家对于医疗保险的扶持力度是更为快了,更加关注人民的身体健康问题了,对于人民的医疗保险问题也是越来越关注了。那么,想必大家都知道南宁市现在的医疗保险待遇是怎么样了,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南宁市的城乡医疗保险待遇怎么样以及南宁医疗保险报销的标准等相关问题。

一、南宁市的城乡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划分,其中床位费500元、甲类医药费15000元、乙类医药费10000元、丙类医药费3000元、超范围医药费1500元;按照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计算:乙类医药费个人自付费用:10000元×15%=1500元;丙类医药费个人自付费用:3000元×30%=900元;医药自费费用:1500元;符合基金支付的床位费:20元×15天=300元;基金起付标准:6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0000-1500-900-1500-500-600)×60%+300=15300元。

二、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南宁市的城乡医疗保险待遇还是相当不错的,南宁市居民的生活情况和生活水平也发展得越来越好,并且,近些年南宁市得发展水平还是相当不错的,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如果大家想到广西南宁市进行工作学习,可以到桂聘网上查找相关资料和工作岗位并投递简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南宁市的城乡医疗保险待遇等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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