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老干部待遇 政策 老干部政治待遇是指什么
- 作者:予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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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想和大家一起聊一聊广西的一些老干部的待遇相关的政策。相信大家对于我们国家每年都会进行一些征兵的这样一个信息,都并不陌生吧,虽然说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到部队里面去当兵,但是实际上会一直待在部队里面的并不多,可能到服役时间到了以后就选择退役,然后找一份其他的工作。我又不少,在部队里面待了十多年一些老干部,他们退役后回到生活中继续工作。那么在广西有什么关于这些老干部的待遇的政策呢?
一、广西 老干部待遇 政策
1.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使他们人尽其才,并使他们的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得到合理确定。
2.采取适当保留原待遇的办法。例如,我国对1949年1月到1955年8月底转业到地方工作的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曾采取不降低军队原待遇的原则,军队级别高于地方同级别的工资部分予以保留。对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也曾采取了不降低收入和保留现有工资待遇的办法。
3.在确定工资待遇时适当予以照顾。由于转业复退军人到地方工作后往往出现安置不对口的情况,或者由于他们在部队服役时间长,到地方工作后,与地方职工用同一尺度考核业务和技术,往往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确定他们的初期工资时,应予适当照顾。采取合理安排适当照顾的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的体现,对于调动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起着积极作用。

二、老干部政治待遇是指什么
1、阅读文件、通报情况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坚持和完善老同志阅文、学习制度。要及时向老干部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定期通报情况,使他们了解党的方针政策,认清国际国内形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党委要抓好离休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党员离休退休多的单位,应单独建立老干部党支部。要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党员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先进事迹,要大力表彰。
3、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他们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就地、就近适当组织一些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活动,但应注意安全、量力而行、勤俭节约。
4、慰问老干部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中对老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在慰问活动中,党委要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参加。主动征求、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对老干部提出的工作上的意见,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能够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要作为一项制度年年坚持下去。

三、离休干部遗孀待遇标准
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

从以上小编所找到的信息,让我们不能难了解到广西关于这些老干部的待遇相关的政策还是比较完善的,尤其是二在对老干部安排工作这方面的相关措施是很详尽的。另外,关于离休干部的遗孀的待遇也是有相关的补贴政策。如果还想知道柳州市处级干部待遇标准,欢迎上桂聘网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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