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享受医疗退休待遇条件
- 作者:bx1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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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年按时缴纳的医疗保险,其实是为了我们退休后也能有一笔退休收入。按时缴纳医疗保险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你就当存钱了。反正国家出台的政策只会有益而无一害,不要以为缴纳没有用,其实用处可大着呢!那么,你知道南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吗?虽然我们现在距离退休之日还早,但是也要先了解了解,毕竟这跟我们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相关内容吧!
一、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1、职工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或中断缴费的,从未缴费的次月起,其职工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后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除补足中断期间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外,须连续缴满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重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应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连续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满20年后,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享受医疗退休待遇条件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
②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
③在广西区域内实际缴费满5年。
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时,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南宁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办好的《南宁市职工退休申报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工行存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南宁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一式三份(原因:增)
办理地点:一楼退休人员管理科102室,4号桌入机->1号桌打核定表->6号桌交《南宁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一式三份(原因:增)及一份身份证、工行存折复印件第五步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领取开至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介绍信材料:《南宁市职工退休审批及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一寸免冠证件清晰彩色照片一张。

我们离退休待遇的享受之日还早,但是你想想你父母,就算是为了他们的利益,我们也应该多了解一些。不要等到那一天,一问三不知。早点了解也没有什么坏处,多关心一下父母,好好学习,技多不压身,为了以后自己和家人更好地生活。好了,今天小编的分享就到这里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哦!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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