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伤待遇 柳州市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
- 作者:Lc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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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不仅有安稳的白领岗位,还会有比较危险的工作,比如楼体外墙的清洁工,建筑工地的许多岗位,都是有着大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国家有着相应的政策给工伤的员工,人们通常在应聘一份工作时,都会了解一下工伤时是怎么进行补贴的,因为身体排在第一位,这一定是大家都很想知道的事,因为小编也经常收到许多朋友的询问。那么小编就带着大家走进南宁,去了解一下南宁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吧!
一、柳州市工伤待遇
1、医疗费: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100元*X人*X天
3、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100元*X人*X天,食宿费=300元*X人*X天,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
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柳州市工伤鉴定机构是什么
柳州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只有一个单位——柳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柳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由柳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它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三、最新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上就是小编对柳州市工伤待遇的总结啦,希望小编的文章能给大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不论是什么工作,我认为安全问题要放在首位,有个好的身体才是去做所有事情的资本。不管工伤后的待遇有多好,都不要轻易的受伤。所以小编希望大家在努力工作的时候,也有一个好的身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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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