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社保局退休待遇 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 作者:大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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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在自己身体机能下降、变得衰老的时候也是需要休息的,当我们到达一定的年纪,国家就会有相关的政策让我们退休,而退休后很多人就没有了工作,也就是不会再获得工资,那么我们如何保证自己的生活呢,这些内容大家又了解多少,今天我们就了解一下柳州市退休人员待遇吧,看看在我们工作时期缴纳了养老保险后的退休费用的相关内容以及目前我们国家对于退休费用的一些调整。
一、柳州市社保局退休待遇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下同)×1%;
(二)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一18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四)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三、柳州市社保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做好安置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负责全市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落实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柳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市本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三)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本剧和市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退休的一些养老金费用,小编已经给大家列举了三个方面,大家可以认真了解一下。当然,目前我们的退休费用也是有所增加的,国家是很重视我们的福利政策,所以小编也给大家介绍了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另外,小编给大家介绍了一下社保局的工作,如果大家了解了社保局的退休待遇后感兴趣的话,也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社保局要求的一些工作职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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