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基本工资标准 崇左人均收入
- 作者: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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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地区地理位置以及地理环境的差异,在我国,每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差距还是很大的。而且又由于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我国各地区的发展都是及其不平衡的。而且为了在短时间内能够看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每隔一段时间时间,我国相关政府部门都会公布各地区的基本工资,社会平均以及最低工资等经济参数,以此来衡量各地区在该时间段内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是怎样的,那么,广西崇左工资大概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崇左基本工资标准
崇左在整个广西的14座城市GDP的排位是第10左右,而且崇左这座城市基本没什么存在感,而且在很多人眼里都是贫穷落后的。但是2016年广西官方数据显示,崇左地区平均工资为3694元,仅次于南宁桂林的平均工资水平。
广西平均最高工资的城市是南宁,4220元/月高居首位,接下来是桂林市,平均工资是3772元/月,再下来就是崇左地区了,每个月平均工资是3694元。
最让人感到惊讶的是,作为广西第二大城市的柳州、第四第五大城市的玉林梧州的平均工资竟然都排在崇左后面,说起来很多人都不太相信。
如果要分析原因的话,可能有以下原因,首先崇左人口基数并不多,整个崇左地区加起来可能也有两百万人口左右,其次,崇左很多项目都是承接南宁地区转移的工业项目,尤其在扶绥县,作为南宁首府后花园,一直都是南宁市项目转移最密集的县域。
扶绥县作为崇左地区的经济老大,工业基础比较雄厚,交通便捷,而且教育体系完善,从小学到大学院校,扶绥县都全部具备。据相关数据显示,扶绥县包括很多培训基地在内,总共有15所高等院校,其中包含桂林理工大学空港校区、南宁城市职业学院、广西武警训练基地、广西科技大学分校区等等,足以见得一个县城的教育体系,并为当地提供优秀的人才。
崇左地区崛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2017年南宁到崇左之间开始修建城际铁路,南宁站-国际机场-扶绥南站-渠旧站(预留)-崇左南站力争打造半小时生活圈。可以预见未来,崇左江州区和扶绥县到南宁之间将会产生更多的经济互动,江州区和扶绥县域将是整个崇左地区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也会诞生一些现代化产业。
二、崇左人均收入
居民收支
2月24日,崇左市召开2020年主要调查数据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0年,崇左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53元,同比增长6.1%,较全区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62元,同比增长3.8%,较全区平均增速高出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6元,同比增长7.4%,较全区平均增速低0.9个百分点。
畜牧业生产
2020年,崇左市生猪产能逐步恢复,牛羊养殖发展较为明显,家禽存出栏增幅较大,肉产量小幅增长。
2020年崇左市生猪出栏82.12万头,生猪存栏79.75万头,能繁母猪存栏9.42万头。
全市累计牛出栏7.72万头,存栏30.6万头。羊累计出栏9.37万头,存栏9.70万头。禽累计出栏2168.06万只,存栏746.74万只。
2020年崇左市肉类总产量11.01万吨。其中,猪肉产量63581.35吨,牛肉产量7947.8吨,羊肉产量1546.48吨,禽肉产量34059.51吨,兔肉产量89.92吨,其他肉产量2851.08吨。
粮食生产
2020年,崇左市粮食生产面积、产量、亩产同比实现“三增长”。
粮食总产量49.95万吨,同比增长5.5%,其中,水稻产量29.68万吨,同比增长5.82%。
粮食全年播种面积173.67万亩,同比增长2.34%。
粮食单产287.58公斤/亩,同比增长3.09%。
居民消费
2020年,崇左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比全区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涨幅位列全区14个地级市第8位。
从分类来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四升四降”运行的态势,其中,升幅最大的是食品烟酒类,上涨9.7%;降幅最大的是居住类,下降1.5%。
三、崇左最低工资调整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对广西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之前均有提高。新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崇左市城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崇左市辖各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最低工资的调整直接影响了劳动者薪酬和待遇的增长,我们来看看主要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 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挂钩。2018年1月1日执行的《关于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0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档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80%发放。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涨,失业保险金也按比例增长。2020年3月1日以前,按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1680元/月×80%=1344元,2020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1810元/月×80%=1448元。符合条件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待遇明显提高。
●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生活费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生活费也相应调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桂劳社发〔2003〕14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歇业、停产等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桂劳社发〔2003〕142号)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按照规定病假工资的标准也相应提高。
●试用期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所以我们才会说,社会平均工资以及最低工资和基本是判断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参数。他们是直接和最有效的判断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水平的指标之一。除此之外,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也是判断自己工作收入在当地是一个怎么样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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