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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艺美术彩灯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办公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文艺活动组织策划,社会公共关系活动的组织、策划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设计及搭建服务,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广告设备、器材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展台设计、搭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销售: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广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设计、电脑平面设计、庆典活动策划、品牌策划推广、招牌设计制作、舞台灯光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从事”计算机网络、数码“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机电设备(除小轿车和助力自行车),办公用品销售。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喷绘、写真,图文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招牌、灯箱制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品牌形象策划,摄影服务(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票务代理,网页设计(除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外);销售: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通讯器材(除国家专控产品)、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庆典策划,产品营销及策划,企业管理策划服务;日用百货、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工艺品(除象牙及其制品)、化妆品、服装、五金交电、电脑设备的销售,会展会务服务,影视制作,动画制作(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大型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脑喷绘服务;图文设计及制作;建筑工程设计(凭资质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经营项目是:互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移动互联网软件技术开发、咨询;从事数据库、计算机网络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互联网数据分析;网页设计;网络产品销售;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的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的租赁、销售及维修;奢侈品的回收、保养及销售;珠宝首饰的维修、保养及租售;再生资源的收购、销售;智能仓储装备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广告发布;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礼仪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办公用品销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