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岗位及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能力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及写作能力;
(5)具有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准确率95%以上或具备相关计算机类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
(7)会说或能听懂本地话、通过司法考试、有民商法或仲裁工作经验、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他特长者优先。
2、工作地点:钦州市浦北县县城。
3、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
(3)负责仲裁庭审的记录和仲裁案卷的装订;
(4)结合办案实践进行仲裁业务研究;
(5)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或人才网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报名。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开投大厦18楼钦州仲裁委员会(新二中旁)。也可将个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和毕业证扫描或拍照发送电子邮件至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邮箱,或在招聘网站直接投递简历及相关证书。
2、此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邮件或电话通知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待遇从优。
公司简介
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钦州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隶属于钦州市司法局的事业单位。钦州仲裁委员会是1996年12月26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和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而依法组建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以仲裁方式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公正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目前钦州仲裁委员会设立了钦州仲裁委员会灵山分会、钦州国际商事仲裁院、钦州市房地产业和建设工程调解仲裁中心、钦州市非公经济仲裁调解中心等专业仲裁宣传平台;设有立案大厅及多间办公室和开庭室、仲裁员休息室、阅览室,拥有先进的智能化的办公系统,可充分满足办公、开庭、调解、合议等需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
上班地点
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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