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职场问答

  • 跳槽有什么要注意的?坐标隆安

    15*******64
    2020-08-11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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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已有 3人回答

  • 15*******23 2020-08-11
    1.向自己的直接上级辞职

    不要越级辞职,也不要提前告诉任何其他人。如果你的老板不是首先从你嘴里听到你辞职的事情,你可能遇到麻烦。我曾遇到有位经理,把自己将辞职的消息,没有首先告诉自己的部门总监和总经理,却告诉了前任总经理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找到HR,希望挽留此人。HR立即找到总经理,却发现总经理压根不知道此事。这位英国总经理对该经理的做法大为光火,后来,这位经理由于种种原因不想离开,但总经理坚持让此人离职。

    2.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

    找老板有空的时候,单独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这是对老板的尊重,也有助于了解老板的反应。你可以由此了解你离开的难度有多大。如果你特别关键,老板会诚恳地挽留你。有时你能立即得到批准,但有的老板则更喜欢把你卡一段时间。不要用电话或电子邮件发辞职报告。你可以这样做,但是这是不礼貌的。3.不要指责任何人和公司

    当你提出走人,如果你对公司和老板很重要,老板会真诚地了解你对公司、对他的意见,不要说任何不满,你都离开了,说有任何用?老板还会很诚恳的问你,有什么抱怨,意见,千万不要说太多,最好什么都不说,反而要赞美和感谢公司和老板为你做的一切。老板会要你告诉他公司可以在哪些方面如何改进,你不要傻乎乎地讲一堆忠告,也不要谈你对薪酬的不满。

    4.坚持到最后,做好没意见事情

    这是职业化的标志。职业化就是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和职业操守负责,而不仅仅是对公司和老板负责。因此,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到最后工作日,没有任何懈怠,不出任何差错是非常可贵的。例如一位求职者,已经接受了另一家外企的部门经理聘书,在她最后工作日的那个星期五,突然大老板需要一套更新的今后几年的人头和招聘计划。她耐心地坐下来和每一位部门经理讨论今后的人员和组织发展计划,一直工作到近晚上六点,完成整个计划,这才跟大家说再见。之后,这位求职者已成为一家上市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
  • 18*******62 2020-08-11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3*******13 2020-08-1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如果想跳槽,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协商解除并做好工作交接,同时建议职工在跳槽前与新单位书面确认好,避免跳槽后两头落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该条款,离职后职工可要求原单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15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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