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更新: 2019-09-10浏览:464次

本文简介: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般性工作岗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般性工作岗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位:一般性工作岗位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驻人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发改局办公室(忻城县古学路69号财政大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xcfgj113@163.com)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2份。

(五)资格审查。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韦冬梅,联系电话:0772-6407716。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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