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文员(聘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秘密。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要求应聘者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有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室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
2.报名方法:将所需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ztjybgs@163.com
3.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柳南区红桥路2-1号
电话:0772-3920598
4.报名所需材料:
(1)《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
(4)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5.报名截止后,进行初审应聘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工作人员将会以电话方式联系。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四险一金”,差旅补助。
四、招聘与录用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方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选后,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