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法律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38周岁,具有相关行政工作经历;熟悉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12月3日(如18-38周岁,为1986年12月4日至2007年12月3日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材料,及《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整合压缩后,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xtqsfj@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771-2318608。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影响报名资格审核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报名人员的应聘(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6人及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6人的,采取简历筛选或面谈等形式并综合考量岗位要求及匹配度等因素,确定6名面试入围人选。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面试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简历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到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合同签订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后派到与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用工单位工作(工作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
七、工资待遇
福利待遇按照我公司同类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应发工资3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00,绩效工资900,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