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往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处于处分期内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表现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中共党员、有党务工作或项目管理相关学习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应聘人员请点击链接(https://docs.qq.com/doc/DUW5mWEdsZE9hTnJh)下载《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gkqjyjzgrsg@163.com。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面试
面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报名阶段所提交材料的原件,供现场核验。
(三)体检
面试通过者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岗位。聘用人员报到后,与指定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岗位福利待遇
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现行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政工人事股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教路88号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大楼五楼502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0-281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