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职场问答

  • 坐标防城港试用期约定有什么技巧

    13*******21
    2022-01-17
    3个回答
    140人关注
提交答案

全部回答 已有 3人回答

  • 19*******24 2022-01-17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某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也为六个月,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就是违法的。法律此时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六个月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则这—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利用劳动者在适用期的工资相对较低,同时解雇处于适用期的劳动者也相对容易的特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13*******76 2022-01-17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火试用期。 lT足某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约定过了一次试用期,如果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调换了新的工作岗
    位,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又与他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则这一次的约定就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某一企业只与劳动者签订了二个月的劳动合同,却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十天,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违法的。
  • 13*******89 2022-01-17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规定了长短不同的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就是违法的。这里要指出的是,法律只对试用期的最长时限有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只要等于或者短于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都是合法有效的。

防城港最新招聘信息

专职会计 3000-4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 1人

防城港市港口区源汇贸易有限公司

水电工 4000-8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世嘉国际 10人

广西防城港市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平工程师 7000-8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1人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材料员 3000-5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 2人

广西防城港柏娇混凝土有限公司

轮胎工 3000-4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1人

防城港市防城区杨光轮胎经营部

销售经理/主管 5000-6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1人

广西英铭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驻外会计 6000-7000元

防城港-东兴市 1人

广西诚杨食品有限公司

业务经理 5000-7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1人

防城港市湘勇贸易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岗 3000-4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龙光·阳光海岸 1人

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投资经理 6000-11000元

防城港-东兴市 1人

河北天悦管道装备有限公司

调度员 3000-4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 3人

广西中睿能源有限公司

仓库收货分拣复核员(防城) 3000-4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9人

广西卓瑞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专员 5000-6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1人

江苏壹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车间内勤文员 5000-6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 1人

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

前台文员 3000-4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 1人

广西晟宇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外拓团队经理 4000-9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碧海蓝天·台湾城 1人

广西祥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送货工 3000-4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3人

防城港市防城区华兴贸易有限公司

司磅员(文员) 4000-5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 1人

广西源盛矿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网络驻场工程师 4000-7000元

防城港-港口区 1人

莱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配镜专员 3000-5000元

防城港-防城区 1人

防城港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服务
费用标准
商务合作
联系我们
用户帮助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方式
在线客服:800019119
客服电话:07733679588
客服邮箱:guipin@vip.qq.com / guipin@21cn.com
桂聘APP客户端
与HR在线聊,入职更快
扫码下载APP